
Creative Commons(创作共用)是网络上的数字作品(文学、美术、音乐等)许可授权机制,它致力于让任何创造性作品都有机会被更多人分享和再创造,共同促进人类知识作品在其生命周期内产生最大价值。
关于授权协议的相关说明:
·为什么不使用“保留所有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的授权协议。
“版权”(Copyright)的概念是为了限制他人任意使用创作物的自由。我们通常熟知的唯一一种版权声明方式“保留所有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已经被滥用到任何人都可能触犯版权法律,人们只知道在自己的任何大小的作品(甚至本身也是在别人的成果基础上的再创造)都无以复加地声明为“保留所有权利”。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导致原创者应有的权利得不到尊重,另一方面是很多优秀的作品(无论是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个人思想还是其他数字作品等)都无法得到最大价值利用或最广泛传播。虽然在很多国家的版权法律默认地赋予原创者很多权利,但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并非需要保留所有权利。相反他们更愿意选择“保留部分权利”(Some Rights Reserved)或“不保留权利”(No Rights Reserved)。而创作共用授权协议则可以更好的进行分享和传播网络上的数字作品,使得分享思想能在自己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
·使用本站内容的授权的参考示例。
注明出处或作者,如引用自(出处),原作者为某某,如果是在网上发布,需要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
非商业用途,不能为某种利益而擅自改动或者删除作者名发表在任何商业媒体上。
如果基于原作品内容进行再创作,应使用“署名·非商业用途·保持一致”的协议分发最终作品。